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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三)

时间:2011-03-28 15:47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作者按:本文是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国际论坛暨 2006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年度峰会》事先准备的讲稿以及对演讲、交流的内容事后完善的内容 第五节、律师如何利用规则的力量为

作者按:本文是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国际论坛暨2006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年度峰会》事先准备的讲稿以及对演讲、交流的内容事后完善的内容

第五节、律师如何利用规则的力量为企业服务

律师如何为企业服务,还是从一个脑筋急转弯的故事说起吧。有一位皇帝因为征战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脚,还是个秃头。但他却想要为后人留下一幅画像作为传世之作,就下令全国的画师来为他作画,结果很多画师都被杀人,原因当然是有的皇帝按真实的模样画,或者把他画成一个四肢健全、英俊的美男,当然这都不是皇帝想要的。但是有一位画师画像,不仅令皇帝非常满意,并获得了重奖。这位画师是这样画的,皇帝头戴草帽,单脚跪地,正举着一支枪向远处瞄准呢,这幅画既掩饰了皇帝所有的缺陷同时又把皇帝的英勇善战表达出来了。如此聪明的画师能不获奖吗?

律师是一个聪明人的职业,在中国做律师为企业服务、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的学问也都在这个故事中了。

1、律师首先是一名设计师,根据企业的自身的、行业的、地域的、历史的、文化的特殊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出最适合企业需要的处理各种对内对外关系的规则,关系的规则是一群人的关系规则,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同,而使具体的关系规则有所差异和不同,有时一套规则仅仅是因为是针对某一个人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在处理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普天下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与模式,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而时而异,问题的关键仅仅是要纷繁复杂的关系中找到一个可以测量、衡量、调整、协调、控制、平衡的杠杆来,正如市场关系再复杂,国家仅仅是利用利率、税收等经济杠杆来调控一样。

从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执行机构,甚至每一个部门都必须有针对性找到可以进行考核、评定、调控的杠杆来,在此基础上再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程序、流程,这样企业才会有活的灵魂和内在的生命力。

这是企业管理的学问所在,也是风险管理的全部学问所在。

2、其次律师是企业的立法者,流程的制定者,企业的内在的机制、权力产生与分配的基础、原则与规则,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各种关系的度量衡设定与限定,都要在深入企业考察的基础上加以确定。为企业修制立章是律师核心的工作之一。

3、律师是企业对内对外关系的协调者,人与人之间关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可变性或可塑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根据需要来设定或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随心所欲发展,就像水流一样,如果没有河道引领,必然会泛滥成灾。
善于根据需要改变特定事件的性质与关系的性质,这也是律师应具有的看家本领,如果没有这种能力与素养,这样的律师显然是不合格的。

4、律师是企业的警察,必须要有侦查、创设、提炼、固定法律事实(合法的证据)的能力,对某些特定的事件或行为需要正面固定,对某些特定的事件或行为需要进行负面的固定,这一切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定。

上文讲到,律师为企业服务,核心的问题是保障和保护人的安全,尤其是企业家的安全,其次才是组织与系统的安全、制度与流程的安全,资本、资产、投资、交易的安全等。律师必须要厘清这个工作的轻重缓急与先后顺序。

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选对人做事最重要,很多的企业不要法律顾问,只是出了问题找律师。这样的企业只能从资产维护的安全,其实也就是帮企业打官司就可以了,适当给些法律意见。中国企业发展的阶段性,决定大部分企业只能以这种方式为其提供服务。

2要能参与或影响决策,否则法律顾问是很难做好。当然参与决策是企业法律顾问的这一种能力,更是一种资格,这种能力与资格是别人不能给的。

3要善于会编制流程,一切制度与规则都必须化作可操作的流程才在价值。中国的企业需要起码不少于两套流程,比如合同管理就必须要有两套流程,正常流程与非正常流程,把所有的格式分解并融于流程中,否则只会照搬法条与格式合同的律师是不受企业与业务员欢迎的。(见笔者的《格式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从法律顾问到管理顾问的蜕变》)。

4、不要盲目把企业引入空白地带、有争议的领域或边缘地带,尤其是诉讼在理论界与实践中有争议或者未有定论的,或者用协议的形式明确或者规避,千万不能呈唐诘诃德之勇,以自己的理论功底或学术功夫代替实践。

5、充分发挥律师的智慧与搏弈专业技能,善用技术、技能与技巧。

第六节、尾言

世界是有规则的,世界上最有力量的是规则,永远不变的也是规则,因为有规则世界才会有平静地存在,大到宇宙与星系,小至细胞与原子,包括生命本身,都是按照特定的组织按照特定的规则和流程在进行各种运动。

企业是人造的社会组织,既有生物性,也有社会性,更有物质性,但是核心的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规则,企业深处风险与混乱之中,是没有形成可以与环境和谐对接与对话的规则和流程,首先是因为自身混乱和无序造成的,规则的不对称,导致企业来能与环境和谐相处,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最后被外在的规则打败,是企业死亡的根本原因。

规则的力量在于其可利用流程来驾驭一切力量,对此,律师可以大有作为。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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