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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约方有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

时间:2015-07-02 14:42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合同法》第1 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

 

     《合同法》第1 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o"该条款的目的在于要求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另一方不能无动于衷,任凭损失的扩大,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然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如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对此发生或者扩大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即使没有接到违反合同一方的通知,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该条款的目的在于要求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另一方不能无动于衷,任凭损失的扩大,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然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如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对此发生或者扩大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即使没有接到违反合同一方的通知,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案例】 
    【A公司诉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A公司诉称:2011年4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购买10吨苹果用于B公司向其员工发放福利。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1 0吨红富士苹果,苹果等级为一等,单只苹果质量不少于1259.交货完好率为97%,交货时间为同年的4月25日,交货方式为B公司自提,价款共计9万元。201 1年4月25日上午,A公司将出售给B公司的10吨苹果从冷库中提出并对苹果进行了分箱包装0 4月25日中午,B公司的负责人致电给A公司,要求迟延5天供货。因A公司考虑到苹果已经从冷库提出,且已经进行了分箱包装,如果再运回冷库会费工费时,而且也会加速其变质,所以不同意对方的要求,在电话中告知其不同意延期交货oB公司并未理睬,直到同年4月30日才派车提货,但在提货时,B公司认为部分苹果存在变质情况,不同意提货。因苹果变质的原因是B公司迟延取货造成的,所以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B公司提货并支付货款9万元、违约佥45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B公司答辩称:虽然双方签订合同.的交货时间为4月25日,但是其公司的货车司机因有其他运输工作,当天无法提货,B公司已经告知A公司需要迟延5天取货。A公司应该先把提出的苹果再次放入冷库中保存,而不是放在常温的库房中任由苹果在高温中变质。在B公司提货时,已经有10%的苹果出现腐烂斑点,已经无法满足交货完好率为97%的合同要求,所以B公司仅同意提取90%的质量完好的苹果,并支付90070的货款。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1年4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B公司向A公司购买10吨苹果用于B公司向其员工发放福利。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10吨红富士苹果,苹果等级为一等,单只苹果质量不少于1259,交货完好率为97%,交货时间为同年的4月25日,交货方式为B公司自提,价款共计9万元。若B公司逾期提货,需要承担逾期提货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011年4月25日上午,A公司将出售给B公司的10吨苹果从冷库中提出并对苹果进行了分箱包装。 4月25日中午,B公司的负责人甲致电给A公司,称因其单位货车司机因有其他运输工作,当天无法提货,要求5天后再取货oA公司未同意B公司的要求,要求B公司当天联系货车提货,但是B公司未予理睬oA公司将提出的苹果放置于常温的库房中,等待B公司提货。同年4月30日,B公司派车提货时,发现A公司交付苹果的完整率不足97%,有lOt70的苹果出现腐烂斑点,B公司要求A公司换货,但A公司告知因B公司迟延提货,导致苹果在常温中放置时间过长,苹果出现腐烂斑点的责任在于B公司,A公司不同意B公司换货的要求,最后B公司未提货,亦未支付相应的货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公司与B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与形式未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逾期提货应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4500元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虽然B公司逾期提货构成了违约,但是A公司在对方违约情况下,明知苹果从冷库取出后不宜久藏,特别是在气温回升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而是放任损失扩大,造成的苹果出现腐烂斑点。根据《合同法》第1 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B公司未履行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故9000元的损失应由A公司自行承担,对于A公司要求B公司给付9万元货款中的81,000元法院予以支持。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分析解答】
    防止损失扩大是违约发生后守约方的一项义务,这种义务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l)在违约发生后,守约方应为违约当事人妥善保管标的物,而不能置标的物于不顾,使其遭受毁损灭失。(2)在违约发生后,守约方不得怠于取得能够取得的利益。因为守约方能够取得一定的利益而予以放弃,或者减少能取得的利益,并将这些放弃或减少的利益作为损失要求违约当事人赔偿,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判断守约方采取的措施适当与否,原则上应当以善意为根据,即守约方采取的措施主观上必须出于善意,并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尽自己的努力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即使因此未能阻止损失的扩大,也应当认为守约方尽了义务,应当免除守约方的责任。本案中,A公司.屁然未采取善意的措施。A公司本可以将苹果重新放入冷库,但A公司考虑到重新放人冷库既费时也费力,没有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导致部分苹果腐烂,A公司只能自扭损失。假设A公司在接到B公司迟延取货的通知后,组织人员将苹果重新人冷库,日j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均为其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可以要求违约方B公司承担.A公司也无须负担腐烂苹果的货款。因此在出现该类纠纷时,守约方应积极且善意地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唯有如此,才能保障买卖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法规链接】
《合同法》119条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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