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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释义

时间:2012-05-23 14:02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法条内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规

法条内容: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规定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通知。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必要时,应当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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