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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条

时间:2010-10-21 21:21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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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规定了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制定合同法想要达到的目标或要实现的结果,是合同法的指导思想。
       本条由《经济合同法》第1条修改而来,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均不变。由于本法是将旧有的三个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加以统一.不再沿用经济合同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将“经济合同当事人”改为“合同当事人”。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当事人”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合同关系、享受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当事人中,债权人是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一定义务的合同关系的主体;债务人则是依据合同和法律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合同关系的主体。在一些合同关系中,如在只有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的单务合同中,一方为债权人,另一方为债务人;而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也就最说当事人权益的取得依据是合法的而不是非法的。合同是当事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协议。合同的目的是使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果得以实现,因此,合同法必须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稳定规则。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中,经济秩序主要靠法律手段来维持。合同法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则,而这些债权债务关系更多地是发生于社会经济生活当中。因此,合同是经济交往活动中的重要工具,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有序。所以,合同法必然要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目的。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法作为重要的法律要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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