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精解 >

员工工资的“框框’’

时间:2015-03-25 10:01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员工工资的框框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保险费用 包吃包住是否含在工资之内 企业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加点工资 工资能否以实物和证券形式发放 员工提供劳动力,企业就要支付报酬,发

                              员工工资的“框框’’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保险费用
“包吃包住”是否含在工资之内
企业如何计算员工加班加点工资
工资能否以实物和证券形式发放
    员工提供劳动力,企业就要支付报酬,发放工资。企业在
支付员工工资方面享有无可置疑的决定权,尤其是在劳动力充
足的我国。但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有两个“框框”,一个是工资
标准,另一个是支付方法。企业在享有自主决定的同时,也要
遵从这两个“框框’’。
    我国工资标准规定了“底框”,即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制定
的工资不得低于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管理人都能够有所了解。但是,毫不客气地
讲,几乎所有的管理人都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都不能
回答如下几个问题:最低的工资标准包括哪些部分?最低工资
标准包括“食宿服务’’吗?包括保险费用吗?包括奖金和补贴
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最低标准如何计算?
    首先,工资是指劳动者付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国家
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等。企业提供的食宿服务工资是货币报酬,最低工资标准衡量
的也是货币报酬,虽然也是为员工进行的支出,却不在工资之
列,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特殊
津贴、加班费、奖金等。在这个意义上,工资的范畴要大于最
低工资标准的范畴。
    再次,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以月计算,非全日制用
工(小时工)以小时计算。而且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包
含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2008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
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
另行支付: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
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北京市众多的中低档餐饮企业,都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
就是“包吃包住”,而服务人员实际发到手的工资不足800元。
    就有一个结论,众多餐饮企业制订的工资标准完全不符合
法律规范。
    不看不知道,不懂不知道,一看一懂吓一跳。原来在现代
化的首都,有着广泛群体的餐饮服务人员的工资都不符合法律
规范。不得不说,我国管理人阶层法律意识的淡薄;也不得不
说,广大餐饮服务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也许是出于无奈吧!
    那么,是不是只要企业制订的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
准,就可以“高枕无忧’’呢?不是。企业的工资标准还要“同工
同酬’’。
 企业的管理人不能看着员工“顺眼’’,就多支付给他劳动报
酬。因为员工不是一个,而是很多个;员工不仅仅要获得报
酬,还要获得公平的报酬,以实现地位平等和人格平等。
    工资不同于最低工资标准,还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和奖
金。企业都有要求员工加班、加点的情况,此时工资如何计算
呢?我同学在“十一”长假期间,单位要求其加班。他的基本工
资是每月4 500元。此时,他应得加班费为3 672.51元。
    冷眼一看,会十分惊讶,怎么这么多?我国《劳动法》第四
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
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
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同学“十一’’加班共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按3
倍计算;其中4天属于休息日,按2倍计算。企业应发放我同学
17天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列年- 104列年(休息日)-11列年(法划朱
假日)= 250天/年
    月工作日:250列年÷12(月)=20.83天
    日工资额:月工资标准4 500÷20.83天=216.03元
    加班费:216.03元×17天=3 672.51元
可见,企业要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加班,尤其避
免法定节假日加班。
    工资的计算有合同的约定,又有法律的规定,奖金如何计
算呢?企业在奖金方面有何等的自主权呢?可以说,企业在奖
金方面几乎有着全部的自主权,但也要注意奖金的公正性。
    有人曾问我,对企业的奖金发放不满意怎么办?我的回答
是,要求企业提供奖金的发放标准,没有合理的标准,就不能
剥夺员工获得奖金的权利,因为“同工同酬’’。企业不能凭感觉
发放奖金,要有明确细致的标准。否则,奖金在成为企业管理
人“暗箱’’操作的工具之时,更会成为员工争议的“导火线”。
    工资标准、加班和加点工资、奖金都已经确定,也就是工
资的总额已经确定了,余下的就是工资的发放。工资不能够以
“物’’的形式发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
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员工不能以
物易物,企业发放非货币工资,员工生活无从着落。而且,工
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
日、小时支付工资。
    现实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员工给企业造成损害,
企业扣发工资的情况。此时,企业也不能无限制地扣发工资,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u/o。扣除太多,
员工的生活就会困难,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企业违法发放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未按照劳动合
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应当补发,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
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可见员工的工资有很多“框框”,以规范企业的行为,企业
要予以遵守,不得违背。
      【规避提示】
    食宿服务不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不能代替工资。
    企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
    准不包含保险费用和加班工资等。
    企业安排加班加点要支付超倍的工资,尽量不要安排员工
    加班,尤其是法定节假日。
    企业发放工资不能以实物和有价证券等非货币形式代替,
    要按月按时发放工资。
    企业因故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o
 
(责任编辑:漆律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