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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承运中损毁,买方还是卖方负责?

时间:2015-03-27 09:30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货物在承运中损毁,买方还是卖方负责? 【案例】 吴某与全某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吴某代办货物托运。吴某遂与某运输 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全某为收

                                  ★货物在承运中损毁,买方还是卖方负责?

【案例】
    吴某与全某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吴某代办货物托运。吴某遂与某运输
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全某为收货人。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公司的驾驶员
操作失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货物严重受损,无法向全某按时交货。全某找到吴某,
吴某说不是自己的责任,应该去找运输公司一全某去找运输公司,运输公司的人说与全某
没有合同关系,所以也不负责赔偿。那么,全某应找谁赔偿呢?
【法律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约束
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吴某与全某合同中约定由吴某代办托运,其权利主体只能是吴某,而
吴某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是吴某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与全某无关。根
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用啦。本案由卖方代办托运,可视为标的物尚未交付给买方,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扭。综上所述,本案中由运输公司造成的货物损失,应当由吴某承担
对全某的赔偿责任。在向全某做出赔偿之后,吴某再根据的运输合同,要求运输公司赔偿。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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