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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小企业老总一封信

时间:2011-03-28 15:41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尊敬的老总: 某种程度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最主要来源之一。 没有任何企业喜欢打官司。同时,聘请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也不多。 但是时代在发展,环境在不断变化

 

尊敬的老总:

某种程度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最主要来源之一。

 没有任何企业喜欢打官司。同时,聘请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的中小企业也不多。

 但是时代在发展,环境在不断变化着:机遇与风险并存!随着企业成长的脚步匆匆,法律风险也在不知不觉中逼近。等企业回过神来时,它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企业成本管理中的最头痛问题。甚至有时,它会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怎样预防法律风险,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我想,应该是您在忙碌之后,静下心来时,需要细细思量的问题! 如果你不太熟悉法律,又没时间钻研,你就应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您有些时候对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常常会产生疑问。因为,如果不能把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管理,企业会对常年法律顾问不知其能干什么,有什么意义。那只有等出事了才想到法律顾问,可遗憾的是法律顾问也只能事后救济了,这就很被动。所以,“法律服务融入企业管理”,需要您和您的团队的理解,需要相互沟通,需要相互合作!

 

如果你请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到底在不在于打官司?您的回答如果说不在打官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就是为了少打官司。怎么才能少打官司呢?需要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企业法律安全保障体系,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所以预防法律风险,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时,您和您企业应利用好您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企业利用常年法律顾问的最佳效果是: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而且使其制度化、程序化为企业法律安全保障体系。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化程序化的好处在于: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通过合理的程序安排和体系设计,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干扰。企业法律安全保障体系中,日常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很重要,法律风险大都从这里生根、发芽、滋长的。合同管理好了,法律风险基本可以得到有效预防或控制。

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意义最终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有一个熟悉法律的人来监督执行。制度虽好,没有真正懂行的人来操作,也不能产生实际效果。

 

通过以上的分析,企业应该有一个常年法律顾问。这是时代的要求,也确是企业的内在需要!有远见的您,一定明白怎么做。

愿与您合作。

顺祝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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