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订立 >

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破产的企业签订合同

时间:2014-12-22 13:44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破产的企业签订合同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司法保护 手段。企业破产由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或由债权人申请,从我国破

            控制合同主体风险,不与破产的企业签订合同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司法保护

手段。企业破产由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或由债权人申请,从我国破产企业的实

际情况看,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自己申请的。
 
  企业申请破产后,在法律上就会出现以下严重障碍:
    (1)企业申请破产后,由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公告,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等待破产清算。
    (2)破产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由人民法院组成清算组,各种大小债权
人需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进行登记。清算组除了登记欠债权人债务外,
还需向企业的债务人清收欠款,清收回的欠款作为企业的破产费用。
    。(3)企业破产时,合同是否履行,不是企业自己决定,而是由破产管理
人根据需要决定。这就使一部分合同得不到履行,甚至绝大多数合同不能履行。
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是双务合同,当一方出现破产情形时,破产方对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具有一定的选择权。在此种情况下,破产方不属于违约,也不承担违约
责任,这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法定权利。如果合同另一方因此而追究破产企
业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鉴于此,与即将破产企业签订合同,其风险是相当高的。无论是哪类合
同,也无论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进度如何,破产企业都很难履行合同。
就买卖合同来说,如果破产企业是买方,它会出现支付困难,不能按期如数付
款;如果它是卖方,由于资金链断裂,很可能造成原材料采购困难、材料供应
不足,进而造成不能正常生产,从而影响供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把资
金支付给破产企业就会出现危险,很可能得不到货物,货款也收不回来。企业
一旦进入破产程序,通常还债比率很低,最后只能登记债权而已。按照我国《企
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应在法院的监督下,由清算组依照法院的意见开
展相应工作,清算组的职责不是组织企业生产经营,而是进行清算,负责债权
债务登记、对外清收欠款、制订债权分配方案、召开债权人大会。与其与破产
企业打交道,不如换一家没有风险的企业。
    企业破产实行公开的法律程序,在破产公告前,有的就已经有了明显的迹
象,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生产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资不抵债、偿还银行贷款
困难、履行其他合同困难、合同相对人可以从其领导或业务人员处获得破产消
息,也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了解。
 
(责任编辑:漆律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