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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借款合同常见纠纷及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6-06-06 10:09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对一些应当约定的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导致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因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订立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对一些应当约定的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导致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因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借款合同作出审查。

       一方面应当审查,该合同足否具备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所谓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借款合同中不可缺少的条款,包括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借款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构成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依据。在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借款种类:这是根据借款人不同的所有制性质、借款人的行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的信贷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限额,规定支持和限制的对象,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依据借款人的所有制形式,我国现行的借款被分为:国有企业的贷款、集体企业的贷款和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贷款。其中,国有企业的贷款包括国有工交企业贷款、国有商业企业贷款、国有服务业企业贷款和国有生产企业贷款。集体企业贷款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2.币种: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是何种货币贷款。
      3.借款用途: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方向,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贷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各种金融机构都在各自的贷款管理规定中对各种贷款的用途作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国家信贷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收回。按照《合同法》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数额: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贷款的数量。
      5.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的数额同本金的比率。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借款人以什么比率向贷款人支付该项借款的利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6.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的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效期限是指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是指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第一笔贷款到还清全部贷款所占用的时间。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接受履行,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期限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履约的依据,也是衡量当事人双方是否违约的标准。
      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用什么方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人。双方当事入关于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采用何种结算方式;一次还清借款还是分期返还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应写明每次履行的确切时间。
      8.担保方式:为了降低所发放贷款的风险,保证债权的实现,避免和减少损失,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大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是在发生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另一方面,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该借款合同是否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订立借款合同的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借款或贷款的原因往往也不一样,因此,双方当事人常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特别的约定,例如:某公司需要从某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用于新产品开发,但是,该公司经营状况并不好,既不能提供相当价值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或质押,又找不到有代偿能力的第三人做保证人,于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该金融机构要求在借款合同中规定严格的解除条款,一旦发现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该公司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该金融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借款合同。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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