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劳务可以抵债吗?

时间:2010-09-25 16:48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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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抵债由于涉及人身权利,在民间借贷履行中很少适用,目前在民事案件执行中被尝试适用。实践中因被执行人(借款人)无力偿还所欠债务,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方法,在法院主持下,经申请执行人(出借人)同意,由被执行人运用其一技之长向申请执行人提供劳务,以所得劳动报酬抵偿所欠债务,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和解履行形式。该方式的基础在于劳动力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用一定数量的货币来衡量,劳务清偿就是把被执行人提供的劳务折算成一定量的货币来冲抵所欠的债务。

    劳务的价值,一是参照当地同行业在劳务市场的平均值来计算;二是确定一定的比例,完成劳务后所创造的价值在总的劳动成果价值实现时按预先确定的比例计算。劳务抵债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若劳动者从事对人身有害的劳务,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劳务和可能引发其他纠纷的劳务,都应予以规范。对限制劳动者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坚决制止。在劳务清偿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以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为由而不愿再继续提供劳务的,劳务清偿可以中止履行。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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