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精解 >

合同法第12条

时间:2010-11-07 13:45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您最值得信赖的成都合同律师——尽在成都合同纠纷律师网!

 

 
    l2 台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教: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合同条款即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本条与《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的第l2条及《技术合同法》第15条的合同条款的规定内容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没有采用《经济合同法》中将合同条款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的划分方法。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规定有它的消极性,一方面,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普通条款的划分标准有时很难确定;另一方面,主要条款的规定是对合同成立施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难度增加。因此在本法中没有主要条款的规定,而采用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的提法,这些一般包括的条款只是起合同示范条款的作用,并不是作为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主要条款这个成立要件。实际上《技术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已经没有“主要条款”的提法了。此外,本条还将《经济合同法》中的“酬金”改为“报酬”,二者的含义是相同的,只是提法不同。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是指自然人的姓名、住所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自然人的姓名指经户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正式用名,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长期生括和活动的主要处所。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是指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如公司必须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它们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包括实物或者货币,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或叫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出卖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包括某项工程或者劳务,如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工程;标的还可以是智力成果,如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成果。
      “数量”,是指衡量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的尺度。以物为标的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一定的长度、体积或者重量;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一定的工作量;以智力成果为标的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智力成果的多少、价值。
      “质量”,是指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国家对质量规定了许多标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价款”,是指以物或者货币为标的的有偿合同中取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取得利益的代价而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钱,如买卖合同中的价金、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借款合同中的利息等。“报酬”,指以行为为标的的有偿合同中取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作为取得该利益的代价而应向对方支付的金钱,如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费、运输合同中的运费等。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时间。履行期限有履行期日和履行期间两种。履行期日是指履行时间为不可分或者视为不可分的特定时间,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履行。履行期间指履行时间为一个时间区间,往往有始期和终期之分,如从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履行合同或者在某日之前或者之后履行。根据履行期限的不同,合同履行可分为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地方。履行地点的约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有时是确定标的验收地点的依据,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方式,包括交货方式、实施行为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等。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以支付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为主要承担责任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解决合同纠纷的手段、地点。手段包括仲裁、诉讼,地点是关于仲裁、诉讼的管辖机关的地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作为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既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又没有约定诉讼的条款,那么,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合同纠纷,因为起诉权是当事人的法定权。
“合同的示范文本”,是指由一定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示范作用的合同文本。此类合同文本上的合同条款有些内容是拟定好的,有些内容是没有拟定需要当事人自己商定填入的。合同的示范文本只是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它不是格式合同(或者叫要式合同),也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的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和当事人是否采用示范文本并无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漆律师)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