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与交付 交付是指权利人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移转给其他人占有的行为。交
付实际上是合同履行的具体体现,不管交付的内容是在移转财产的合同订立时还
是订立以后约定的,都应把它视为移转财产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交付作
为移转财产合同的组成部分,它是移转财产一方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例如,买卖
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及方
式交付标的物时,也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等完成交付义务,总之,交付
就是要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然而,合同履行不能完全等同于交付。一方面,合同履行适用于各种类型的
合同,既包括作为债务的履行,也包括不作为债务的履行。但交付主要是指交付
标的物,它主要适用于买卖等移转财产的合同。另一方面,交付主要是指依据合
同约定交付标的物,实现标的物占有的移转。而合同履行并不仅仅是交付标的
物,还包括全面地、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例如,交付
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出卖人应当依据诚信原则,向买受人告知有
关标的物的使用方法,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瑕疵担保义务,等等。可见,合同
的履行既包括对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的全面遵守,也包括对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依据
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的全面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