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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同法》第123条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时间:2016-06-13 15:23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对本条文理解时应当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不但合同法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规定,其他法律对买卖合同也有规定。例如

     《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对本条文理解时应当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不但合同法对买卖合同进行了规定,其他法律对买卖合同也有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都有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二是在法律适用上,《合同法》第1 23条规定了特别法优先的法律适用原则。第123条规定,本法有规定,其他法律有规定,就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o这里有两个法律规则:普通法规则和特别法规则。所谓普通法规则是指规定了一般的关系或者一类关系的规则。所谓特别法规则是规定了某一种特殊的关系的规则。按照特别法优先的适用原则,应该选择适用哪一个,就看这两个法律规则之间是否构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o如果构成这种关系,就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则,不适用普通法的规则。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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