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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吗?

时间:2015-03-18 16:23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转让债权,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吗? 【案例】 刘某欠王某2万元钱,约定2009年9月偿还。2009年4月,王某急需用钱,于是与 唐某商议,以1.5万元的价格把自己对刘某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

                                       ★转让债权,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吗?

【案例】
    刘某欠王某2万元钱,约定2009年9月偿还。2009年4月,王某急需用钱,于是与
唐某商议,以1.5万元的价格把自己对刘某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唐某,即唐某先支付给
王某1-5万元,等到2009年9月由唐菜向刘某行使2万元的债权。王某打电话将此事通
知给了刘某。2009年9月唐某向刘某索要欠款时,刘某声称自己并不欠唐某钱,拒绝
偿还。刘某的主张有道理吗?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债权人可以把合同的权利
全部或者部分让与他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无须债务人同意。本
案中王某将自己的2万元转让给刘某的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且及时移了
刘某,因此刘莱应向唐莱履行债务。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入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第一款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入不发
生效力。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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