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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有义务的赠与中,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可以

时间:2015-04-02 09:18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附有义务的赠与中,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不再赠与吗? 【案例】 村民张大爷想和儿子一同去海南旅游,可家里长时间无人照看。经考虑。张大爷决 定找人代自己照看一下家里,于

                      ★附有义务的赠与中,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不再赠与吗?

【案例】
     村民张大爷想和儿子一同去海南旅游,可家里长时间无人照看。经考虑。张大爷决
定找人代自己照看一下家里,于是找来村民小赵,两人商议决定:在张大爷外出这段时
间小赵晚上住在张大爷家里,代为看管,并每天照顾家里的花草,张大爷以家里的旧农
用车作为报酬,两人立下字据。当张大爷旅游回来时,家里种的花草大部分已经枯死。此
时小赵却拿着立的字据找张大爷要农用车,并说花草是由于天太热导致。但邻居们都说
小赵整天在路边下棋,完了就回自家睡觉,根本没有照看过张大爷家一天,花草根本就没
有管过。那么,张大爷可否据此拒绝赠与小赵农用车?
【法律解析】
    本案中,张大爷答应赠送给小赵一辆旧农用车时,要求其先履行照看家里以及花草的义务,
双方自愿达成附义务赠与合同。但是之后,小赵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替张大爷照看家里以及
花草,这一点邻居们可以作证。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和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张大
爷可以撤销对小赵的赠与,无须给小赵农用车。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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