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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甲方乙方应注意事项(15)

时间:2011-01-13 13:32来源:未知 作者:漆律师 点击:
当然,在商事委托合同的订立时,应当尽可能地选择书面形式的委托合同,以避免产生合同内容不明确的争议。由于现行合同法对委托合同作了较多的新规

  当然,在商事委托合同的订立时,应当尽可能地选择书面形式的委托合同,以避免产生合同内容不明确的争议。由于现行合同法对委托合同作了较多的新规定,所以在拟定委托合同书时,应对相关的条款结合法律的规定,进行较为明确的约定。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主要表现在合同实现的确定性上,由于委托合同基于双方的信任,因此许多委托合同的条款相当简略。

  但是,不能因此产生误解,认为委托合同的条款没必要追求详尽与严密。其实,在实践中,委托合同的条款是否追求详尽与严密,往往是与合同的重要程度相关,在订立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应以委托合同的重要性来确定合同条款的繁简程度。

二、受托人的选择

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时,选择相对人即选择谁作为合同的乙方--受托人,对于合同日后的履行,合同目的的实现影响重大。这主要是因为委托合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基础理上,所以,合同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在订立合同之初便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对于委托人而言,在订立委托合同之前应明确受托人是否值得信任。

  应注意的是,委托人并不只是在他所熟悉的人群中寻找受托人,所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不仅仅是直接的方式,还可以是间接的方式。只要了解充分,委托人完全可以选择一个他以往并不熟悉的人作为受托人。

  委托人选择受托人时,主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         委托人的行为能力

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应了解他的行为能力。具体而言,如果受托人是自然人时,该受托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受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了解该法人或该其他组织的经营范围是否能接受和完成委托事务,这是决定受托人能否正常实现委托事务的保证。在实践中,这一内容的审查,主要是通过对自然人身份证件的核对,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登记文件进行调查实现的。一般而言,委托人委托自然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委托法人或其他组织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委托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或其他组织。例如,甲要委托乙作为物业管理方,则乙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营范围。(责任编辑: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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